易学万年历(邯郸市邯山区二十一世纪九洲书店违法遭罚)
近日,河青新闻网邯郸频道的记者从邯郸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获悉,该网站公布一则“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文件。
记者从该文件获悉,邯郸市邯山区二十一世纪九洲书店、邯郸市邯山区酷网网吧和邯郸开发区宗合文印中心因违反相关规定,被罚。详细内容如下:
一、案件名称为邯郸市邯山区二十一世纪九洲书店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发行未署出版单位名称的出版物。 行政相对人名称为邯郸市邯山区二十一世纪九洲书店。主要违法事实为邯郸市邯山区大智慧书店涉嫌发行非法出版物《中国民俗择吉万年历》、《易学万年历》和《虎年运程(宋韶光)》,以上3种出版物共计78本。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出版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给予该单位处罚内容为(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10元;(3)没收非法出版物《中国民俗择吉万年历》5本、《易学万年历》7本和《虎年运程(宋韶光)》66本;(4)并处罚款壹仟圆(1000元)整。
二、案件名称为邯郸市邯山区酷网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行政相对人名称为邯郸市邯山区酷网网吧,主要违法事实为邯郸市邯山区酷网网吧接纳一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给予该单位(1)警告;(2)处罚款贰仟元(2000元)整.
三、案件名称为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行政相对人名称为邯郸开发区宗合文印中心。主要违法事实为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编印《砥砺“峰峰品格” 发扬“峰峰特性” 优秀心得体会文章汇编》22本。
上述行为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该单位(1)没收印刷品《砥砺“峰峰品格” 发扬“峰峰特性” 优秀心得体会文章汇编》22本;(2)没收进行违法活动的专用设备主机一台;3、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 邯郸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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