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日历(教师节的设立)
1985年1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每年的9月10日定为教师节。 1985年9月10日,是中国第一个教师节。
教师节的设立,与全国政协委员的呼吁和提案密切相关。自20世纪70年代末起,民进中央叶圣陶、冰心等老一辈领导人多次撰写文章、发表谈话,呼吁设立教师节。
1981年3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中国民主促进会的17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一件提案,案由是:建议确定全国教师节日期及活动内容案。提案人为徐伯昕、吴贻芳、史念海、李霁野、张明养、叶至善、徐楚波、郑效洵、马力可、霍懋征、葛志成、方明、巫宝三、张景宁、叶圣陶、雷洁琼、柯灵。提案理由是:教师担负着培养四化建设人才的重任,应当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现在儿童有儿童节,青年有青年节,我们认为培养他们成为社会主义宏伟事业接班人的人民教师也应该有教师节……该提案被全国政协编为第170号提案。
1983年3月,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民进19位政协委员再次联名提交《为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造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建议恢复教师节案》。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议案,会议决定将每年的9月10日定为教师节。1985年9月10日,是中国第一个教师节。
本栏目由人民政协报春秋周刊、人民政协网联合策划
设计: 赵庆庆
文案: 付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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